中共湘潭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湘潭市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湘潭市志愿服务之星”
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驻潭高校,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各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园区社会工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严格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健全我市志愿服务体系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精神,培育特色 志愿文化,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 湘潭 市志愿服务之星 ”宣传选树办法(试行) 》等文件要求 ,市委 社会工作部决定在全市开展 2025 年度“ 湘潭市志愿服务之星”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类别及名额
本次选树活动共设五类典型, 具体名额如下:
1.湘潭市志愿者之星: 20 名
2.湘潭市志愿服务组织之星: 5 个
3.湘潭市志愿服务项目之星: 5 个
4.湘潭市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 6 个
5.湘潭市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 4 名
二、推荐条件
参选对象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志愿服务相关准则,无违法违规、失信失德等不良记录。各类别具体条件如下:
(一)湘潭市志愿者之星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志愿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群众认可度高。
2.积极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湘潭市“爱心银行 ”“志愿汇 ”等官方志愿服务线上平台完成注册, 2025 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100 小时。
3.能够主动示范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践行者与引领者, 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需求、参与基层治理、服务重大赛会、培育文明风尚等领域事迹突出。
(二)湘潭市志愿服务组织之星
1.依法在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注册登记成立 1 年及以上,登记手续完备, 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社会公信力良好。
2.坚持党组织领导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服务领域清晰明确,拥有 2 个及以上持续运行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服务成效显著, 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社会反响良好。
3.组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科学规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强。
4.志愿者队伍结构稳定, 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 人, 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比例不低于 60%。
(三)湘潭市志愿服务项目之星
1.项目实施时间 1 年及以上, 活动开展持续稳定, 在本地或所属系统内形成较大影响力, 具有鲜明的品牌效应。
2.项目定位精准 ,能针对性解决社会具体问题、满足特定群体需求, 服务方向贴合民生实际与社会发展需要。
3.运作流程规范,操作性强 ,拥有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及齐全的档案资料,符合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要求。
4.具有示范引领价值,符合市情与社会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对社会公众有良好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5.项目年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 12 次, 直接受益人数累计不少于 300 人次。
( 四)湘潭市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
1.坚持志愿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志愿精神宣传普及到位,辖区内志愿服务氛围浓厚,邻里关系和谐融洽;资源整合与链接能力突出,能有效联动辖区及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志愿服务。
2.推动志愿服务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发挥余热搭建完善的渠道与平台;实现志愿者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联动协作,辖区内各类志愿服务阵地统筹运行、效能凸显。
3.辖区村(居) 民志愿服务参与率不低于 40% , 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 3 支 ,每支队伍注册人数不少于 10 人 ; 围绕“ 一老一小 ”、新就业群体、残疾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开展志愿服务类别不少于 3 种;积极开发活力老人、青少年志愿服务岗位, 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 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
4.志愿服务工作流程规范, 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管理、培训、服务记录、褒奖激励与回馈等全流程制度体系。
(五)湘潭市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耕志愿服务领域,对志愿精神有深刻理解,具有强烈的责任担当与服务意识。
2.积极投身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 在本地本领域形成一定影响力。
3.以街道( 乡镇)、村(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志愿服务组织中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为主,累计从事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3 年及以上。
4.2025 年度策划、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 10 次,推动形成至少 1 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志愿服务模式或工作机制。
三、活动安排
本次宣传选树活动分推荐、评选、公示宣传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推进。
(一)推荐阶段
各推荐单位要深入挖掘本地区、本领域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对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查,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民政等部门意见后, 按名额要求向市委社会工作部报送推荐对象,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潭高校各有 5 个推荐名额,可在志愿者之星、志愿服务组织之星、志愿服务项目之星、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类别中择优推荐。
2.各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可推荐志愿者之星5 名,志愿服务组织之星 3 个,志愿服务项目之星 3 个,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 3 个, 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2 名。
3.园区社会工作机构、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有 2 个
推荐名额。可在志愿者之星、志愿服务组织之星、志愿服务项目之星、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类别中择优推荐。
(二)评选阶段
评选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分四步实施,全程留存工作档案, 确保评选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
1.资格初审: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核验, 筛选出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 形成初审合格名单。
2.专家评审:从“ 湘潭市志愿服务之星 ”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照评选标准对初审合格对象开展集中评审, 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3.组委会审议:组委会办公室综合专家评审、实地走访考察情况, 提出拟选树建议名单, 报组委会审议。
4.审定:组委会审议通过后 ,由市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研究, 再按程序报请审定, 确定拟公示名单。
(三)公示宣传阶段
1.社会公示:拟选树名单通过“ 湘潭红 ”等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核查处理;经核实不符合选树条件的, 取消其资格并可按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2.集中展示: 公示无异议后, 正式发布2025 年度“ 湘潭市志愿服务之星 ”名单,结合志愿服务重大活动或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集中宣传展示。
3.事迹宣传:依托“ 湘潭红 ”等官方媒体平台 ,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获选典型的先进事迹,讲好湘潭志愿服务故事,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向重点工作领域倾斜,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真正推选出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典型。严格执行推荐条件和程序,做实做细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材料准确完整,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024 年以来已被选树为全国“ 四个 100 ”、全省“ 五个一批 ”和全省志愿服务之星的优秀典型对象, 此次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二)规范流程,按时报送
1.推荐材料要如实填写。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的推荐材料须经本单位党组( 党委)审核同意并以单位党组( 党委)名义呈报;驻潭省管高校、省管企业的推荐材料以单位党委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的名义呈报;县市区推荐材料须经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研究并报县市区委同意后呈报;园区社会工作机构推荐材料须经园区党工委同意后呈报。推荐名单须在本地区、本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公示无异议的, 方可报送推荐材料。
2.同一典型事迹不得跨类别重复推荐。
3.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表、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 , 各单位须于 2026 年2 月 11 日前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xtshgzbzyfw@163.com );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 寄送或直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 1 号中共湘潭市委大楼市委社会工作部 502 办公室 ),邮政寄送信封上需注明“ 湘潭市志愿服务之星”宣传选树活动材料。逾期未报送的, 视为自动放弃。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以此次选树活动为契机,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事迹,普及志愿精神 ,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 四)专人对接,保障沟通
本次活动设立专人对接,负责解答咨询、接收材料等工作。联系人: 胡东乾; 联系电话: 0731-58528722。
附件: 1.湘潭市志愿者之星推荐表
2.湘潭市志愿服务组织之星推荐表
3.湘潭市志愿服务项目之星推荐表
4.湘潭市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推荐表
5.湘潭市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推荐表
6.优秀典型推荐汇总表
7.优秀典型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中共湘潭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1
湘潭市志愿者之星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通讯地址 |
|
联系方式 |
|
所在志愿 服务组织及身份 /所在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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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项目数量及名称 |
|
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
|
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 |
|
主要事迹 |
(不超过 1000 字)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另附个人照片(2 张,半身照、生活照均可,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 1M、不超过3M)。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组(党委)章;驻潭省管高校、省管企业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委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的章;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园区社会工作机构需填报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附件 2
湘潭市志愿服务组织之星推荐表
组织名称 |
|
成立时间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组织中志愿者人数 |
|
志愿者中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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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时数 |
|
人均开展志愿服务时数 |
|
经常参与志愿服 务志愿者占组织 中 志愿者人数比例 |
|
经常开展的 志愿服务项目数 量及名称 |
|
主要事迹 |
(不超过 1000 字)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另附团队合影和开展活动的照片(5 张,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 1M、不超过3M)。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组(党委)章;驻潭省管高校、省管企业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委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的章;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园区社会工作机构需填报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附件 3
湘潭市志愿服务项目之星推荐表
项目名称 |
|
开展项目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共计 年 个月 |
主要服务对象 |
|
实施项目的组织名称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参与项目的 志愿者人数 |
|
参与项目的党员比例 |
|
经常开展的志愿 服务项目数量及 名称 |
|
项目概述及亮点成效 |
(不超过 1000 字)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另附开展活动的照片(5张,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 1M、不超过3M)。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组(党委)章;驻潭省管高校、省管企业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委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的章;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园区社会工作机构需填报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附件 4
湘潭市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推荐表
村(社区)名称 |
县市 (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村(社区) 志愿者人数 |
|
志愿者中党员人数 |
|
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
|
村(居民)参与过志愿服务的比例 |
|
经常开展的 志愿服务项目数量 及名称 |
|
组建的志愿 服务队伍数量及名称 |
|
主要事迹 |
(不超过 1000 字)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另附开展活动的照片(5张,每张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 1M、不超过3M)。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组(党委)章;驻潭省管高校、省管企业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委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的章;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园区社会工作机构需填报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附件 5
湘潭市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通讯地址 |
|
联系方式 |
|
所在单位 |
|
主要主持/参与 项目数量及名 称 |
|
何时起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
|
累计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时间 |
|
主要事迹 |
(不超过 1000 字)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另附个人照片(5 张,证件照、生活照及主持参与活动照片各 1张,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 1M、不超过3M)。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委章;驻潭省管高校、省管企业须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的章;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园区社会工作机构需填报县市区( 园区)党(工)委意见。
附件 6
湘潭市志愿者之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单位 |
序号 |
姓 名 |
服务组织 |
简 介 |
联系电话 |
|
1 |
|
|
简介模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简要事迹(如:担任过的职务、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经历等), 曾获得相关荣誉、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等。(100-200 字) |
|
备注:本表可自行加行,请按优先顺序排列所推荐的对象。
湘潭市志愿服务组织之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单位 |
序号 |
名称 |
简 介 |
负责人及电话 |
|
1 |
|
简介模板:组织名称,成立年月,简要事迹(如:组织人员数量、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经历、开展活动次数等) ,曾获得相关荣誉、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等。(100-200 字) |
|
备注:本表可自行加行,请按优先顺序排列所推荐的对象。
湘潭市志愿服务项目之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单位 |
序号 |
名称 |
实施组织 |
简 介 |
负责人及电话 |
|
1 |
|
|
简介模板:项目名称, 开展年月, 简要事迹(如:项目人员数量、开展活动次数、志愿服务经历、服务人次等),曾获得相关荣誉、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等。(100-200 字) |
|
备注:本表可自行加行,请按优先顺序排列所推荐的对象。
湘潭市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单位 |
序号 |
名称 |
简 介 |
负责人及电话 |
|
1 |
|
简介模板:社区名称, 成立年月, 简要事迹(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数量、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志愿服务经历、开展活动次数等),曾获得相关荣誉、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等。(100-200 字) |
|
备注:本表可自行加行,请按优先顺序排列所推荐的对象。
湘潭市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单位 |
序号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简 介 |
联系电话 |
|
1 |
|
|
简介模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单位及职务,简要事迹(如: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经历等) , 曾获得相关荣誉、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等。(100-200 字) |
|
备注:本表可自行加行,请按优先顺序排列所推荐的对象。
附件 7
优秀典型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一、要求名称用准确全称
志愿者: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组织名称:与民政注册一致
项目名称: 与立项名称一致
村(社区 )名称:X 市 X 县市( 区 )X 乡镇(街道)X 村(社区 )
志愿服务工作者: 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二、确保真实性、准确性
各单位须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的推荐材料须经本单位党组( 党委)审核同意并以单位党组( 党委)名义呈报;驻潭省管高校、省管企业的推荐材料以单位党委负责社会工作的内设机构的名义呈报;县市区推荐材料须经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研究并报县市区委同意后呈报;园区社会工作机构推荐材料须经园区党工委同意后呈报。推荐名单须在本地区、本系统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三、规范递交文件夹名
相关材料需打包压缩后报送。
1.总文件夹名:**县市区/单位 2025 年“ 湘潭市志愿服务之星 ”优秀典型推选。
2.主文件夹中包含子文件夹:志愿者之星、志愿服务组织之星、志愿服务项目之星、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汇总表、推荐工作报告。
四、规范文件夹具体内容
(一)志愿者之星
各子文件夹名为志愿者姓名, 每位志愿者为一个子文件夹,具体内容包括:文档版推荐表及盖章扫描件 ,照片(包括证件照、生活照及开展活动照片)。
(二)志愿服务组织之星
各子文件夹名为组织名称,每个组织为一个子文件夹,具体内容包括:文档版推荐表及盖章扫描件,照片(包括开展活动照片、成立依据照片) 。
(三)志愿服务项目之星
各子文件夹名为项目名称,每个项目为一个子文件夹,具体内容包括:文档版推荐表及盖章扫描件,照片(包括开展活动照片, 立项依据照片) 。
( 四)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
各子文件夹名为村(社区)名称,每个社区为一个子文件夹,具体内容包括:文档版推荐表及盖章扫描件 ,照片(包括开展活动照片, 各相关制度照片)。
(五)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
各子文件夹名为工作者姓名,每位志愿服务工作者为一个子文件夹,具体内容包括:文档版推荐表及盖章扫描件,照片(包括证件照、生活照及主持参与活动照片)。
(六)汇总表
具体内容包括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分为志愿者之星、志愿服务组织之星、志愿服务项目之星、志愿服务村(社区)之星、志愿服务工作者之星五个文档。
(七)推荐工作报告
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名单、本单位公示情况和单位征求意见情况等, 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推荐表为Word/WPS 格式, 盖章扫描件为 PDF 格式。文件夹中另附的照片大小要求为 1-3M。
(审核:梁桥 涂璐 周洳帆)